一、接待日每周安排一次,时间为周三下午3:00—5:00,如遇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周,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。接待地点为D楼107B-1、107B-2。
二、接待对象为:全体教职工和学生。
三、接待日主要接待受理的事项:
(一)师生员工在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;
(二)师生员工对涉及学院改革、发展、稳定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;
(三)其他需要学院研究解决的问题。
四、接待日实行预约登记制度。拟参加接待日的来访人员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邮箱(kjxyzhb2021@163.com)、电话(022-59655374)进行预约,到访时应填写《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二级学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》。未经预约的来访人员一般不予接待。
五、接待日每次由一位学院领导负责接待工作。负责接待的学院领导需妥善统筹安排好工作,保证按时参加接待日工作。若因故不能参加,须提前告知综合办,由综合办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安排。
六、负责接待的学院领导应当做到热情接待,耐心听取各方面反映的情况,及时宣传国家政策和方针,释疑学校各项工作。
七、对于来访人反映的事项,能够当场解决的,由负责接待的学院领导现场答复并处理解决;不能当场解决的,由负责接待的学院领导提请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解决;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不能解决的问题或事项,应及时报送学校信访办,上报相关校领导,向来访人员做好说明解释工作。
八、来访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按照学院安排依法有序反映情况和问题。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可推选代表,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。来访人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不得无理闹访缠访、妨碍正常接待工作秩序。
会计学院
附件: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二级学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
序号 |
预约人姓名 |
预约人身份 |
预约来访事由 |
预约来访时间 |
联系电话 |
登记时间 |
登记人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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